1900年的李鸿章。
第三,清廷及李鸿章没有设置谈判议题的主动权。在战争正式爆发了近4个月后,战胜国与战败国准备开始和谈了。
1900年9月底,八国联军答应议和后,李鸿章照会各国,提出了5条议和纲领:承认围攻使馆违反国际公法,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事件;愿意协商赔款问题;同意修改有关条约,侧重中外商务;收回被占衙署,与各国分别缔约;先行停战。
议和纲领发出后,联军统帅瓦德西说:“不给予任何的理睬。”随后,列强拿出了一份议和大纲,此后的谈判都是在此基础上进行的。而且,对李鸿章而言,大部分条款都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。
第四,列强要求处决一批朝廷高官。列强答应免除慈禧太后的罪责以后,瓦德西向李鸿章提供一份名单,要求惩办这些王公大臣,包括端王载漪、庄王载勋、大学士徐桐、长江水师大臣李秉衡、辅国公载澜、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、吏部尚书刚毅、刑部尚书赵舒翘、甘肃提督董福祥、山西巡抚毓贤等人。
《辛丑条约》签字时的情景。
慈禧太后多次降旨,对这些王公大臣分别给以革职、交部议处、圈禁等处分。联军颇为不满,坚决要求处死他们,并威胁说,若不如此,“和议断难望成”。慈禧太后和李鸿章没办法,只好照办,将十几位朝廷要员处决。
第五,《辛丑条约》最要命的条款是4.5亿两白银的赔款吗?在我看来,并不是。列强在京津一带驻军,以及清军在京津往来通道解除武装,才是清廷的心腹之患。
条约中载明,列强在北京使馆区驻扎军队,并在山海关、军粮城、塘沽等12处军事要地驻扎军队。同时,清军将京津一线的所有炮台以及大沽炮台统统拆除。
李鸿章不可能看不到这些条款对国家安全的重大威胁,但他费尽口舌无法挽回。
李鸿章在《辛丑条约》上的签字。
1901年9月7日,《辛丑条约》历时一年的艰苦谈判,终于签订。后来,9月7日这一天被定为“九七国耻日”。这一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、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。
从此,清廷既没有了与列强叫板的实力,更没有与列强叫板的勇气。列强成了大清朝的“太上政府”。
一年的谈判,也让李鸿章心力衰竭、油尽灯枯。签字时,他“寒热间作,痰咳不支,饮食不进”,不久连续吐血,最终“大解不出,陡呕血半盂”而逝。
晚清70年的历史,也许没有人能比李鸿章更能体会“弱国无外交”的酸楚,慈禧太后都未必比他体会更深。
参考资料:吴永《庚子西狩丛谈》,马勇《1900年中国尴尬》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